翔安大桥夜景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 **大桥夜景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投标人疑问回复: (1)问: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为“单个合同金额 3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请问市政、房建或者公路总承包中包含了夜景工程或照明工程,且金额满足本项目招标业绩金额要求,这样的项目业绩是否符合本次招标业绩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包含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且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合同金额满足本项目招标业绩金额要求,该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单个合同金额 3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业绩资格要求。 投标人提供上述业绩的,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若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未体现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标文件中其余业绩资格要求不变。 2、本工程具体开标、截标时间为2023年3月8日10:15时。 本答疑纪要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纪要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纪要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2月20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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