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函〔2020〕44号
****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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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回头看方案)第3号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2020年12月9日,**县委、****政府组成验收组对《**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3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80%,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
三、完成情况
3---01、进一步规范耗煤项目建设情况。我县凡是没有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方案的**项目一律不予审评。严格控制**、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同时加大清洁煤利用推广力度。在实现能源消耗总量目标的前提下,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比例下降。近3年,我县能源局未审批审核过煤炭消费企业。
3---02、2020年6月30日,我县印发《**县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20年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耗煤项目建设情况,凡是没有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方案的**项目一律不予审评。严格控制**、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通过压减焦化行业、控制冶金行业用煤,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煤炉窑整治,持续推进冬季清洁供暖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燃气替代能力,提高可再生能源替代能力,优化我县能源消费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截止10月份,我县规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327.75万吨,离省、市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41万吨内,实现规上企业煤炭消费负增长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
3---03、我县制定了《**县2020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步署。出台了《**县关于冬季清洁取暖夏季“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偏远山区“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清洁取暖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县 2020 年清洁民用煤供应实施方案》、《**县2020 年秋冬季清洁取暖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倒排工期,执行周报告工作进展制度,便于政府全面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效率展开。**集中供热清洁改造完成209.14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9.64万平方米,热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清洁取暖任务全部完成。农村清洁取暖任务13400户,通过实施康城、双池集中供热工程,企业、乡镇、机关站所电锅炉改造面积核减清洁取暖任务后,农村清洁取暖任务全部完成,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13800平方米,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已完成。“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任务完成招标,正在签订合同。清洁煤供应工作已完成公开招标。
四、验收意见
已完成整改任务,通过验收
****县委 ****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