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1年度**区市政维护工程 已由 ****政府 以 莆城发改【2016】2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市**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整年度暂定人民币200万元,具体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区市政维护修复工程,单项工程合同估算金额30****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中央隔离带、园林、绿化、景观、道路修复、路灯、水篦子、人行道护栏、行道树补植、市政雨污管道清淤、疏通、井盖更换等)。
2.3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限)
2.4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响应《****政府关****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莆城政[2020]78号):要求投标人****人民政府投资小规模房建和市政工程承包商预选白名单内市政工程施工类别的企业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 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7)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8)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0年 12月 14 日****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共**配置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转账形式当天转到业主指定账户(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 日0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金海湾别墅斜对面三层白色管理房
电 话:0594-****893
联系人: 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学园北街222号2梯504室
电 话:0594-****281
联系人: 彭先生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