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5亿只分立器件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高新区车创产业园26-3栋;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成立于2014年9月,本项目选址于**市**区**高新区车创产业园,已购买车创产业园26-3栋厂房,建筑面积约2350平方米。将购置装片机12台、键合机33台、塑封设备4套、晶圆减薄机1台、晶圆划片机20台、超纯水系统1套等主要生产设备共71台/套。达产后将形成年产5亿只分立器件的产能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接管南****公司,接管标准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南****公司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本项目装片、塑封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抽风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18米高排气筒达《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中表3标准排放;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中无组织排放要求。上述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本项目选用隔声、消声、减震、绿化措施,合理布局,通过以上降噪措施,使得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废蓝膜、废刀具、废键合丝、废塑封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RO膜、废碳分子筛、废滤芯、废表面活性剂桶、一般包装材料、一般污泥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内,统一出售或交由相关处置单位处置;废银胶、有机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存放在危废仓库内,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98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