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室外配套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室外配套 2、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丰田镇**1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3****7991 3、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市芗****广场3幢415室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 0596-****662/189****0039 4、交易地点:****交易中心(**县****滨路21号6楼) 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开标时间:**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09:30时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K的取值区间为6.00%- 10.00%(含6.00%,不含10.00%)】,现场抽取结果k值:7.19% 8、中标候选人为:****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零陆拾柒万柒仟贰佰玖拾陆元整(含暂列金伍拾伍万元整)(小写¥****7296元(含暂列金550000元)) 】 项目负责人:陈长明 证书编号:闽235********5977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评标委员会名单:杨虹(组长) 、田明生、吴玉亭、朱少敏、丁常生。 10、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11、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6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2、监督部门:****建设局、****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270、0596-****380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3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