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区日升学校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灵峰路、政通四路)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零发改投[2020]309号,项目业主为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建设内容永州市零陵区日升学校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灵峰路、政通四路)项目,项目总投资为(略).18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区日升学校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灵峰路、政通四路)项目;
1.2.2建设地点:(略)
1.2.3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主要建设为永州市零陵区日升学校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灵峰路、政通四路)项目,灵峰路、政通四路(一期)二条路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总投资额为人民币(略).18元。
1.3工期要求:(略)
1.4招标范围:永州市零陵区(略)(灵峰路、政通四路)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质量要求:(略)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执行。
1.7标段划分:(略)
2.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略)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本次(略),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略):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略)。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YZZF格式,需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工具下载方式见6.1。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9时30分,请投标(略)(投标人供应商登录——用户登录下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略)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略)。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解密可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自助解密一体机解密,也可(略)(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略)签到解密)]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前现场缴纳。地点为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本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略)。
9. 其它9.1投标人(略),请投标人注(略)。
9.2本项目招标电子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J,电子投标报价格式为:HNTBJ,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详情请咨询:(略),QQ:(略)。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9.3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咨询联系方式:(略) QQ:(略)。
9.4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与招标(略)人,不得参加(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6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