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委托,就****开发区凤汇大道19号01栋1楼部分商业门面房出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出租方:****
2.2标的名称:****开发区凤汇大道19号01栋1楼部分商业门面房出租项目
2.3公告起止日期: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0日
2.4接受报名时间:公告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5交易方式: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以不低于底价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招租人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3.1坐落位置:****开发区凤汇大道19号01栋1楼
3.2建筑面积(㎡):26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3.3 出租用途:该商业用房以整体出租的形式对外招租,****超市,承租人在管理期间,不得从事餐饮业。
3.4 附属设施:水、电齐全
3.5 其他说明:
(1)楼层:一层。
(2)目前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于2023年04月30日到期,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4、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4.1租金价格(万元/年):首年租金约为27.521万元(实际年租金=中标方中标报价×260㎡×年日历天数)
4.2租期(年):5年 (本次出租无装修免租期)
4.3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年付(先付后用)
4.4租赁押金:3万元(人民币)。
5、对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5.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意向方为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意向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5.2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5.3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按章纳税,无违法、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
5.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整体转租、转让、转借、调换,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5意向承租方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经盖章签字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租文件)。
5.6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参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7 意向承租方须拥有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管理过20****超市运营项目的业绩,且拥****超市管理经验。(需提供租赁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要求
6.1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租金价格按中标价进行计算,自第二年开始以后每年在上年的基础上增长0.1元/㎡/天。
6.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6.3本标的承租期间关于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装修、改造、维修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6.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6.5承租期间若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等事件,由承租方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及时向出租方汇报有关情况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6.6对承租方的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租方案。
7、交易保证金
7.1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3万元。
7.2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1)意向承租人须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转账支票或汇票,电汇需从竞租人基本户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2023年3月20日(含)前到达指定账户。
7.3 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中标通知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及部分首期租金,不足部分须在《中标通知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纳完成。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可在扣除相关交易服务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划归出租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出租方同时承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原路全额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②以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代理机构付清租金、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
⑤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的;
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1)请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20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于**市**区中交投资大厦14****中心报名并获取招租文件,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
(2)购买公开招租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意向方为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意向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3)本项目每份文件售价1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9. 竞价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1日09时30分,****经济开发区三鸿路6****公司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租人将予以拒收。竞租人应派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参加并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核查身份。
10.其他说明
10.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10.2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10.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次公告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次招租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10.4意向承租人须在被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招租文件约定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10.5****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文件内容。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公示均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2. 联系方式
招租人:****
单位地址:****开发区
联系人:陈工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诚信街 22 号中交投资大厦14层
联系人:朱工、王工
电话:173****0294、138****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