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乡村****服务中心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2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现对**区乡村****服务中心办公桌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答疑澄清:
质疑事项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拥有中央除尘设备、水帘喷台、净化系统、晾干房加热系统、废气处理柜、UV 光解设备、多排钻、数控裁板锯、****中心、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心、电子锯、推台锯、封边机、胶水辊涂机、冷压机、六排钻、多轴钻孔机、铰链钻、变频空压机等机器设备,以发票为准,全部提供得 10 分,每缺一项扣 2 分,缺 3 项不得分。自动化喷涂线设备包含水帘喷台、净化系统、晾干房加热系统、废气处理柜、UV光解设备,此为自动化喷涂线各组成部分,企业在订购设备时采购的是整体设备,并没有分开采购,所有在企业设备发票及合同中体现的是自动化喷涂线,并没有对各分系统进行分开描述及采购,那么提供自动化喷涂线设备是否给予认可!同上中央除尘设备包括活性炭吸附装置,属一整套设备。招标文件要****加工中心、多排钻、****中心、六面钻、多轴钻孔机、铰链钻等机械,对于以上机械都可以使用“****中心设备”完成以上设备的工作,工作效率更高,那么使用“****中心设备”比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更先进、效率更快,是否给予得分
回复1:投标人提供具有上述所有功能的设备证明材料,如生产厂家的彩页、产品说明书等,均可得分。
质疑事项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提供履约能力评价认证证书得 2 分(要求提供中国****管理委员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履约能力认证证书在中华**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立法人单位的企业,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企业管理能力,诚信,社会责任,企业管理能力,企业已建立完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机构评价,已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此证书所涉及的内容,营业执照和体系证书和****公司的履约能力,请问提供此证书的意义何在
回复2:履约能力评价认证证书是根据国家标准颁发的受国家认可的证书,主要考核的是供应商在生产及销售过程中所涉及履约能力的综合评价,取得证书可以证明企业的履约能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营业执照是机构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所必须办理的执照、企业业绩只代表企业过去的业绩。营业执照、企业业绩等不能完全反映有效期内的履约能力。
质疑事项3:根据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售后完善程度进行评价,具有十星级及以上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认证证书得 3 分,具有**级-九星级的,得 2 分,六星级及以下得 1 分,没有该项认证的,不得分。请问:售后完善程度评价证书和售后服务能力认证证书都是以 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评价体系标准办理的证书,两证属于同类证书,那么提供售后服务能力认证证书是否可以得分
回复3: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主要是偏向于商品售后服务,主要评价售后服务做的好不好。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是升级版,认证范围更综合,主要考察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善,达到了什么级别,前者是5星,后者是12星。两个证书不同,不能相互替代。
质疑事项4:技术参数描述有误:产品清单中的第六项手机柜三合一(连接件)参数不对,与产品本身无关,三合一(连接件)属于木质家具中的配件;2、十三项产品茶水柜中要求的优质人造革面材和阻燃定型海绵与产品参数不对,两者不属于茶水柜的制造材料;3、十五项产品会议椅(网布钢架)中要求的阻燃定型海绵和实木脚架与产品参数不对,两者不属于会议椅(网布钢架)的制造材料;4、二十七项产品讲台中要求的优质天然头层牛皮面材和阻燃定型海绵与产品参数不对,两者不属于讲台的制造材料;建议修改。
回复4:已修改,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质疑事项5:“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认证范围包含木制(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钢制家具、实木家具、综合类家具、板式家具、办公家具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维修服务、回访巡查、客户服务、安装)得 2 分,认证范围不全的,缺 1 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认证范围包含木制(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钢制家具、实木家具、综合类家具、板式家具、办公家具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维修服务、回访巡查、客户服务、安装)得 2 分,认证范围不全的,缺 1 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3、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认证范围包含木制(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钢制家具、实木家具、综合类家具、板式家具、办公家具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维修服务、回访巡查、客户服务、安装)得 2 分,认证范围不全的,缺 1 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质疑内容:以上三项证书中要求的:认证范围包含木制(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钢制家具、实木家具、综合类家具、板式家具、办公家具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维修服务、回访巡查、客户服务、安装)。 1、对于每家企业在办理此三项证书时涉及到内容属于企业性行为,都是根据企业自身需求所进行添加,但每家企业在添加认证内容时所指向的产品和类别都相同时,但在文字表达时使用的文字不尽相同,而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办公桌椅属于办公家具类,本次要求认证内容应为办公家具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和安装服务即可,而要求的木制(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钢制家具、实木家具、综合类家具、板式家具等都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2、根据以上情况是否可以定义为本次的认证内容要求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嫌疑,明确证书的认证范围名称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嫌疑。为增加本次采购的竞争力,让更多的生产企业能够参与竞争,建议认证内容进行撤销或更改。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采购办公桌椅的内容进行设置,撤销或修改为投标人或生产厂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为:办公家具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和安装等的服务得 2 分,缺项不得分。
回复5:根据本次采购内容进行范围设置,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6:有关产品检测报告的疑问 :“提供所投产品由质检机构出具的合格原材料检验报告,且报告出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否则不得分:1、中密度纤维板:符合GB/T 11718-2009、GB/T 17657-2013、GB/T 35601-2017、GB 18580-2017、GB/T 39600-2021、HJ 571-2010;静曲强度≥43MPa;弹性模量≥4100MPa;内胶合强度≥1.2MPa;表面胶合强度≥2.2MPa;握螺钉力(板面≥1250N,板边≥850N);苯、甲苯、二甲苯不得检出;TVOC≤0.06mg/m2﹒h;甲醛释放量≤0.015mg/m3得1分,缺项不得分。2、木皮:厚度≥0.6mm,符合GB/T 13010-2020得1分,缺项不得分。3、三合一(连接件):要求理化性能:金属镀层抗盐雾 18h,1.5mm以下锈点≤20点/dm2,其中≥1.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离边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力学性能三合一偏心连接件偏心体抗压强度≥324N;样品经240h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后,性能评级(保护评级Rp)为9/-。,检测依据符合:GB/T 28203-2011《家具用连接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0125-2012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得1分,缺项不得分。4、不锈钢导轨:符合:QB/T 2454-2013、GB/T 228.1-2010、SN/T 2718-2010、GB/T 11170-2008、GB/T 3280-2015、QB/T 3827-1999、QB/T 3832-1999标准要求:耐久性:经耐久性试验200000次后,无缺陷;100h乙酸盐雾测试(ASS试验),镀(涂)层本身耐腐蚀等级10级,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化学成分(C/S/P/Si/Mn)均检测合格;力学性能:抗拉强度Rm≥540MPa得1分,缺项不得分;5、门铰:符合:QB/T 2189-2013、GB/T 4956-2003、GB/T 6739-2006、GB/T 700-2006、QB/T 3827-1999、QB/T 3832-1999标准要求:耐久性:经耐久性试验100000次后,无缺陷;100h乙酸盐雾测试(ASS试验),镀(涂)层本身耐腐蚀等级10级,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10级;化学成分(C/S/P/Si/Cr/Ni/Mn)均检测合格;力学性能:抗拉强度Rm≥360MPa;180°冷弯试验检测合格得1分,缺项不得分;6、拉手:样品经240h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后,性能评级(保护评级Rp)为9/-。,检测依据符合:GB/T 10125-2012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得1分,缺项不得分;7、气压棒:符合GB/T 29525-2013、QB/T 3832-1999、QB/T 3827-1999标准,密封性能合格,金属表面耐腐蚀:乙酸盐雾测试等级10级得1分,缺项不得分;8、五星脚:符合GB/T 3325-2017、QB/T 3832-1999、QB/T 3827-1999标准,金属表面耐腐蚀:乙酸盐雾测试等级10级得1分,缺项不得分;9、阻燃定型海绵,符合GB17927.1-2011《软体家具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第1部分:阴燃的香烟》、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塑料》、QB/T1952.1-2012《软体家具沙发》,25%压陷硬度≥154.0N;65%/25%压陷比≥4.0;75%压缩永久变形≤5%;回弹率≥50%;拉伸强度≥180kPa;撕裂强度≥6.0N/cm;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50kPa;泡沫塑料表观密度≥56kg/m3得1分,缺项不得分;10、采刨花板:符合GB/T 4897-2018、GB/T 17657-2013、GB/T 35601-2017、GB 18580-2017、GB/T 39600-2021、HJ 571-2010标准。静曲强度≥40MPa;弹性模量≥3900MPa;内胶合强度≥1.2MPa;表面胶合强度≥2.2MPa;握螺钉力(板面≥1250N,板边≥850N);苯、甲苯、二甲苯不得检出;TVOC≤0.06mg/m2﹒h;甲醛释放量≤0.015mg/m3得1分,缺项不得分。”质疑内容:1、该项涉及到的报告要求出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那么在此日期之后办理的合格原材料检验报告也是属于国家认证认可的,本招标文件不于认可,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原材料检测项目(如中密度板、不锈钢导轨、门铰、五金脚、定性海绵、刨花板)的检测内容要求过高,明显高于国家标准,甚至于超过国家标准几何倍数。这样的标准就要求排斥了大部分的竞争企业,同样也是属于利用高标准排斥投标人,以扼制竞争,违背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同样也是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招标文件中要求木皮报告需符合 GB/T 13010-2020 得 1 分,缺项不得分,经查询检测机构,GB/T 13010-2020 属最新的标准,木皮的检测标准同时还在使用的标准有 GB/T3324-2017 和 GB18584-2001 标准,都是得到国家认可的,请问用 GB/T3324-2017 和 GB18584-2001 标准检测的报告是否可以得分 建议:撤销或修改:检测报告日期问题、检测标准达到国家标准。
回复6:1、修改为“报告要求出具日期为投标截止日之前”。2、原材料检测项目是根据采购需求要求设置的。3、三个标准内容不同,仍以GB/T 13010-2020 标准为准。
质疑事项7:关于技术参数检测报告标识疑问:因检测报告属于企业自愿性检测,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规定必须同时具有 CMA 和 CNAS 两个标识, 以上两个认证都属于国家认证认可的有权机构,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均为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也没有哪个机构能够判定没有其中某个标识认证就断定该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因此不能单一的以某个地方的检测标准来衡量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实力,存在为某厂家量身定做、指定特定行政区域、指定特定供应商的嫌疑。法律依据: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合理修改。建议:更改为 CMA 或 CNAS 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回复7: CMA 和CNAS 认证区别:1、性质不同,CNAS认可是机构的自愿行为。CMA是政府的强制性认行政许可。2、管理机构、评审机构不同。此项要求不变。
质疑事项8:关于投标人具有履行合约所必备质量检测手段疑问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常温胶带保持性试验仪、海绵回弹率测试仪、家具人造板甲醛检测仪、胶带初粘性试验机、全自动破裂强度试验机等检测设备以发票为准,并且提供检测设备计量校准证书,每提供一种检测设备的发票得 1 分, 最多得 5 分,缺三项不得分。质疑内容:该项提到的多种仪器:常温胶带保持性试验仪、海绵回弹率测试仪、家具人造板甲醛检测仪、胶带初粘性试验机、全自动破裂强度试验机等检测设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产品并无直接关系,根据招标法招标条例第三十二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建议:删除本项质量检测证书。
回复8:根据本次采购内容进行范围设置,现删除“常温胶带保持性试验仪”,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2 技术标评审细则第1项:产品检测报告要求“提供合格的原材料检验报告,检测报告要符合相应的检测标准、检测项目等,并且缺项不得分”。 因为原材料的检验检测有多种检测依据,不同的厂家和检测机构选择的检测依据都是不同的,****检测所选择的依据并没有强制规定,只要检测结果符合。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检测依据过多,如中密度纤维板检测依据有 6 个标准:GB/T 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GB/T 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GB/T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内容选用一个或者两个标准就可以完成检测。招标文件限定检测项目有倾向性嫌疑,除非提前按这些项目检测好,招标文件如此制定有量身定做嫌疑属违法行为。
回复9:根据采购需求设置检测项目,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2 技术标评审细则第2项、第3项评分标准中的生产设备存在重复,如数控裁板锯、电子锯、推台锯这三个实际上属于同一类生产设备。质量检测手段中,如家具人造板甲醛检测仪,根据甲醛检测新标准目前使用更多的是甲醛气候箱。胶带初粘性试验机多用于胶粘剂行业,来判定胶带初粘性的优劣,并不属于家具检测设备。必备生产设备该项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明显不合理,20 个设备,总分 10 分,每缺一项扣 2 分,有严重控标嫌疑。建议修改为,每缺一项扣 0.5 分。
回复10:1、数控裁板锯、电子锯、推台锯三种设备功能上是不同的。2、符合国家标准的甲醛检测仪器均可。3、删除胶带初粘性试验机的得分条款,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上述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内容,并以澄清答疑发布的文件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3年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7日08点00分”现延期为“2023年3月14日08点00分”。
2、评标办法、开标时间、采购清单部分内容根据上述答疑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省****谯区乌衣镇**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吕先生 159****8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广场B座601室
联系方式:郝松明 180****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