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林亭口镇南清沟村刘台地约102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林亭口镇/南清沟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市****(****经济**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刘台地约102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1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承包土地情况1.南清沟刘台地稻地约102亩,刘台地四至:**旱渠,西至村内坑塘,南至塘廊绿化带界渠,北至后**地界。二、竞价人资格本次流转面向社会公开网络电子竞价,竞价人****交易所及其指定网站网络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 0.5万 元,方取得竞价资格。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约3年,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四、竞价办法底价为1100元/亩/年,即按照1100元的底价往上报价,递增额必须是10元的整数倍,报价最高额者为受让人。凡受让人反悔的竞价保证金不退,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择日再次发包。五、竞价时间、地点时间:****交易所及其指定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地点:****交易所及其指定网站六、成交后要求1.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一压到底),****村委会验收所包土地无损后退还。2.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交清当年承包费。以后承包费在每年的1月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费,****村委会收取每日2‰的违约金。3.水、电、看护房屋(面积不得超过22.5平方米)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村委**意,方可设置,否则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村委会所有,由村委会处置。4.如承包方违规燃烧秸秆等情况被有关部门发现,承包方应积极接受相应处罚,若承包方未在规定的时间接受相应处罚,****村委会,村委会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处罚金额。5.此地块为农业生产用地,承包方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只能在所承包土地内种植水稻,不能栽树、卖土。6.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交出所征土地,村委会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农作物损失所得补贴归承包方,****村委会所有。7.承包方享受粮食补贴政策并缴纳相应的水费。8.承包人需在承包到期前将作物秸杆或其他作物清除干净,村委会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若到****村委会进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9.村委会不负责水源、电源等费用。在此地块原有的水源、电源等设施承包方可以免费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合同到期承包方必须保证原有设****村委会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修理费用。10.承包期间,若出现农作物损失、人员伤亡,均与村委会无关,承包方自负。11.承包方若转包,需经村委**意,并将转包合****村委会一份,否则村委会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12.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归村委会所有。同****村委会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13.承包方在以后农业生产中因高标准农田建设导致部分地块或高或底或塌陷而造成承包方减****村委会无关。14、此地块现有的上、****村委会不负责维护,由承包方自己维护使用。(不允许清淤卖土)15、所对****村委会测量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0173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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