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重**论与实践揭榜挂帅课题招标公告
皖社科规划办〔2023〕2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宣传部批准,设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重**论与实践揭榜挂帅课题,面向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等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榜单
1. 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委****中心组学习质效研究
2. 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的**实践研究
3. 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研究
4.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研究
5. 提升建链补链延链强链能力,打造**产业集聚区研究
6. 创新“三区”(自贸区、开发区、境外经贸**区)运行机制,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研究
7. 践行“两山”理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研究
8. 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研究
9.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研究
10. 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研究
11.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提升贸易投资**质量和水平研究
12.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研究
13.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打造新时代人才高地研究
14. 增强**文化归属感软实力,提升**综合传播力美誉度研究
15. 坚持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研究
二、立项数量及经费资助安排
每个选题方向拟立1—2项,作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0万元左右。
三、研究时限及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不超过8个月,课题组须在12月25日前,保质保量提交研究成果。
课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 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3万字。报告要立足于深入的调研和科学的分析,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2. 咨政专报2篇,每篇4000字左右。
四、揭榜范围
在皖本科高校,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等社科研究机构,省重点(培育)智库、省中国特色社会****基地、****学院、省哲学社会****实验室。
五、揭榜要求
1. 课题榜单主要是研究方向和范围,申报人要根据课题榜单方向,结合我省实际,拟定具体研究题目进行申报。
2. 课题要注重开展实证研究,鼓励开展田野调查、走访调研、数据采集,采用对比分析、案例剖析、政策仿真、数值模拟等研究方法和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
3. 课题申报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凡是在招标范围内有研究能力、能保证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无不良科研信用纪录的正式在职人员均可揭榜投标,不作职称、年龄、学历限制。首席专家须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 课题研究要保持稳定,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课题立项后,不允许变更成员。
5. 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高校、****工作部门、企业等**攻关。联合投标的项目,可实行“双首席专家制”。
6. 鼓励单位牵头组织团队进行申报,鼓励单位负责人亲自挂帅,整合集聚各学科力量开展联合攻关。
7. 首席专家和团队成员均只能参加1项课题申报。
8. 课题申报、承担和完成情况将作为重点考核指标,纳入省重点智库、省中国特色社会****基地、****学院、省****实验室综合评估。优秀课题成果将推荐参评省社会科学奖。同等条件下,课题首席专家在“江淮文化名家”评选中优先支持。
六、工作安排
1. 限额申报。本次揭榜挂帅课题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根据各单位近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数、立项数和立项率等情况确定(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原则上每一个选题至少有3家(含)以上单位投标,方能组织招标,不足则视为流标。
2. 课题评审。邀请专家学者(适当邀请外省专家学者)和实际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审专家组。专家组在双向匿名评审、现场答辩评审后,提出建议中榜名单。****宣传部部务会审定,并公示无异后立项支持。
3. 过程管理。每个立项课题明确1名联系人,省社科规划办全程跟踪管理和不定期调度。
(1)课题调研。课题组依据研究方案制定调研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深入调研。
(2)中期调度。省社科规划办适时组织召开课题研究调度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调度会频率),组织专家逐一听取课题调研、研究进度、报告起草等情况,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3)成果预审。课题立项第7个月前后,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和实际部门对课题成果进行预审,组织课题组根据修改意见建议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4)鉴**项。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课题最终成果鉴定,达到要求的办理结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作终止或撤项处理,按省财政有关规定追缴研究经费。
4. 成果转化。研究报告和咨政报告专报省领导及有关地市、省直有关单位参阅。
5. 经费拨付。课题经费拟分三批拨付,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30%,中期调度达到要求的再拨付30%,完成评审结项后拨剩余40%。经费使用按《**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七、申报时间和方式
1. 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3月15日。具体安排:
(1)3月6日前,各单位报送研究选题。
(2)3月7日8点—3月15日12点,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3)3月16日前各单位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
2. 揭榜者通过“**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17.****.9.179:8081/)进行网上申报,可在系统首页下载《**省社科规划揭榜挂帅课题投标书》和《**省社科规划揭榜挂帅课题论证活页》,登录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
3. 首席专家要如实填写《投标书》和《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和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投标书》****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论证活页》字数不超过1万字,不加附件。
4. 投标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5. 申报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投标书》5份,《课题评审表》1份,《**省社科规划揭榜挂帅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投标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评审表》A4纸双面印制,签字、盖章。《论证活页》不再报送纸质版。
通讯地址:**市**新区**路1****中心1号楼东453室****,联系人:李金玲,联系电话:0551-****8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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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
附件1.**省社科规划揭榜挂帅课题投标书(20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