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
二、 招标项目名称:**县溪口镇下徐村屋顶光伏发电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县溪口镇下徐村屋顶光伏发电采购,预算金额:约70万元 ,最高限价:综合单价4.4元/瓦。村级集体公共屋面面积约1068平米(具体以实际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装、调试、并网发电并验收合格且投入正常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人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女士(电话:135****8978/718978)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网上截图;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3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4供应商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4日09:30时前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进行招标,供应商无需派代表参加
采用邮寄投标的供应商应在2023年3月13日12:00时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省**市**县龙洲街道清影南路2号世贸城9号楼2324、2325、2342、2343,********公司,收件人:金樟美,收件人电话:135****8978/718978),逾期送达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14日09:30整 ****政府会议室开标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金女士
联系电话: 135****8978
传真: /
地址: **省**市**县龙洲街道清影南路2号世贸城9号楼2324、2325、2342、2343号
2、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涂女士
联系电话: 159****9896
传真: /
地址: **省**市**县溪口镇下徐村
3、监督机构名称: ****投标中心
联系人: 姜先生
联系电话: 136****4033
传真: /
地址: **县溪口镇
附件信息: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