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NP05102-2501-2023-00016
- 发文机关:****科技局
- 发布日期:2023-02-22 16:27
- 生成日期:2023-02-20
- 发文字号:潭发科批〔2023〕44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关于**市**区**街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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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关于申请**市**区**街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区**街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市**区**街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情况说明》等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编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街道**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区**街道上水南路、民主南路周边等。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涉及老旧小区改造2000户,主要建设内容为雨污管网、停车场、充电设施、养老托育、公共区域修缮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五、项目总投资及金额来源:项目总投资3316.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建设年限:两年。
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评估意见表中提出的具体措施及《****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的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须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按程序报批。
**市****科技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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