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变更公告][施工]连平县隆街镇美丽圩镇建设(一期)项目
[**县] [变更公告] [施工]**县隆街镇美丽圩镇建设(一期)项目
**县隆街镇美丽圩镇建设(一期)项目
变更公告
**县隆街镇美丽圩镇建设(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02月17日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略):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项目管理机构”中: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建筑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1名”变更为“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建筑(略)
二、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中:
“工期 个月”变更为“工期 日历天”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03月20日10:(略)
注:(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变更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最终以本项目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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