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国道**齐溪大****水库淹没段)复建工程跟踪审计招标已于2023年3月1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及国家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 址:**市三江中路2号
电 话:0570-****201
邮 编:324000
招标人:****
地 址:**县江滨中路6号
电 话:0570-****280
邮 编:324300
****
2023年3月3日
评标结果
开标日期:2023年3月1日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 | 总得分 |
1 | ****(联合体牵头人)、****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68.2 | 周雪娇 | 1460 | 98.99 |
中标候选人业绩
1、资格条件业绩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事务所有限公司、周雪娇 | 330国道**东渡至**交界段改建工程 | 缙******公司 | 2019年3月、投资额173061.18万元、含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内容 | 合同协议书、阶段性审计报告、业主证明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
1 | ****公司 | 投标函不满足评标办法2.7(1)、2.7(3)条款,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 投标函不满足评标办法2.7(1)、2.7(3)条款。 | 已询标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205国道**齐溪大****水库淹没段)复建工程跟踪审计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日
招标人名称:**** (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 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 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 ****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 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