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2次招标采购“业扩包框架”项目标段61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BDGZ2023—2(4)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司委托****就****2023年第2次招标采购“业扩包框架”项目标段61进行公开招标。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1项目名称:****2023年第2次招标采购“业扩包框架”项目标段61;
1.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3服务地点:详见附件;
1.4本次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1.5标段划分及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采购的能力;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中被认定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3****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总局纳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d.****.cn/xxk/#);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源直接采购项目除外);
(7)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未被上级部****集团****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集团****公司《关于对投标人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不处于暂停、取消投(中)标资格、永久取消投(中)标资格状态;
(9)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专用资格要求
61标段-高压计量箱:
(1)投标人须为本标段采购的设备材料的生产商。
(2)投标人需提供高压计量箱经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第一****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cn:82)”,先进行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报名。
3.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24日上午09:00至2023年3月2日下午17:00,进入《****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n)→投标人登录→“报名管理”在线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报名管理界面查看最新采购项目→投标人报名提交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9913-966
(2)投标人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宣,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3.3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报名表(附件2);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件3);
(3)声明文件(附件4);
(4)异议书(附件5)
(5)投标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6)通用资格要求的各项资料;
(7)专用资格要求的各项资料
(8)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A、报名资料如无法查真,由投标人提供有效查询路径。
B、为维护招投标法“诚实信用”原则和招投标市场秩序,****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投标人资格真实性查验工作通知》(物资〔2020〕55号)的要求,招标人将在投标报名、评标审查阶段、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对投标人资质、业绩等投标资格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如经查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罚管理办法》(Q/ND21106 0101-2020)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招标过程中****公司相关业务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过往招投标工作),将取消其当次项目的中标资格。
C、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D、以上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鲜)公章。如发现提供报名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E、报名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须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并加盖鲜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F、为保证投标人成功报名,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如因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时间距离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后资料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5.1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集团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将不予接收。
5.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3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09:00~2023年3月16日上午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09:30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09:30
解密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09:30~2023年3月16日上午10:30
经济标开标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09:30
解密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09:30~2023年3月17日上午10:30
七、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地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分会场)(****市**区胜利路18****饭店7楼)。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远程协商:投标人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投标人进行视频协商。详见《****集团电子商务系统》首页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
八、招标费用:
8.1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单位需(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招标(采购)方式 | 电子投标服务费 |
招标项目 | 400元/标段 |
非招标项目 | 300元/标段 |
8.3场地服务费
场地服务费:每标段中标人需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①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中标金额上不封顶;不足500元按照500元计取;②框架、费率等没有实际中标金额的每家中标人收取1000元。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账户信息:
户名:**网佳招标公共****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市军区支行
账号:060********00022157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日期
开票联系电话:0471-****228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cn/)、《****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n)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0478-****846
业务监督:****物资管理部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478-****11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
联系人:夏利全、刘阳、杨灏、刘君磊、王子明
联系电话:0472-****897(工作日拨打)、186****4572、158****1134(工作日拨打)
电子邮箱:xialiquan@cntcitc.****.cn 、****@163.com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