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纶新材料(中山)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 生产涤纶无纺布及丙纶无纺布**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20 23 年 3月 4 日 ,**** 根据和 2位专家组成的 ****生产涤纶无纺布及丙纶无纺布**项目(一期) (以下简称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 位于 **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 64 号之一第一层 A 区 (厂址经纬度:东经E113° 21′ 25.820 ″ ,北纬 N22° 18′ 48.090 ″ )。项目总用地面积 7364.72m2 ,建筑面积为 3600m2 ,主要从事 涤纶无纺布及丙纶无纺布的生产销售 。项目设计年产涤纶无纺布 215 吨、丙纶无纺布 47 吨。一期年产涤纶无纺布 143.2 吨 。 本次验收的主要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主要原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基本符合环评批复中(神)环建表 [20 21]0006 号中所确定的范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 年 04 月,****委托****编制了《****生产涤纶无纺布及丙纶无纺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1 年 05 月 21 ****环境局**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中(神)环建表 [2021]0006 号)。项目开工建设日期 2022 年 07 月 01 日,调试时间 202 3年 1月 2日起。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总投资 100 万元,环保投资 15 万元。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 30 0 万元,实际环保投资 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分期验收,此次验收属于**项目一期验收,项目基本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神)环建表 [2021]0006 号》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套相关治理设施,本期验收原辅材料及设备如下: 项目原辅材料及年耗量
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表
二、工程变动情况 基本无变动,项目分期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 559t/a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水厂 处理。 生产废水10a/a交由有**市****公司处理。 (二)废气 项目 熔融挤出及纺丝工序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非甲烷总烃、乙醛及臭气浓度,废气经密闭 收集后,经过UV 光解 +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引至 1 根 15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在 高速牵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气,主要污染污染物为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由于其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在 热轧加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气,主要污染污染物为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由于其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在检验 烘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气,主要污染污染物为 臭气浓度,由于其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在干燥 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气,主要污染污染物为 臭气浓度,由于其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主要来源为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值约为70 ~ 85dB ( A );另外原材料和成品在搬运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在采取防震隔声及厂界四周围墙隔音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废物: 不合格品(废塑料),年产生量约 0.6 吨/ 年,滤渣(主要成分为废塑料),产生量约为 0.2t/a ;废原料包装袋,产生量约为 0. 2t/a, 收集后均交由******公司 处理 。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中产生量约 10.5 吨/ 年(按 0.5kg/ 人 ﹒ 日计算),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危险废物:废活性碳,产生量为 2.422t/a ;废 UV 灯管 ,产生量为0.01t/a, 均交由** ****公司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 试效果 根据广****公司于2023年02月07 日、2023年02月08日检测并编制的《****生产涤纶无纺布及丙纶无纺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显示结果如下: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 WS-002278 )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生产废水收集后 交由**市 ****公司处理。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 项目熔融 挤出及纺丝工序废气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 、乙醛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项目高速 牵伸、热轧加固、检验烘干、干燥工序无组织废气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车间门外 1 米处排放非甲烷总烃 达到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 )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要求。 (三)噪声 项目工业企业厂界东北 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4 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南 侧、东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和运营管理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的要求。 (五)总量 根据验收检测,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为 0.16 吨 / 年,符合中(神)环建表 [2021]0006 号非甲烷总烃总量不大于 0.19 吨/ 年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 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已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在项目正常运行、工况稳定的条件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验收执行标准,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 “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做好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本次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后若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批复所列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则其适用范围执行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设单位:**** 地址: **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 64 号之一第一层 A 区 联系 人:钟文 电话:180****2919 邮箱: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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