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答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加盖其隶属法人公章,格式自拟),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纳税人资格及纳税证明:
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
应答人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不少于3个(含)累计不少于50万光放大增益设备维保(光分路器、光放大器)项目业绩。须提供以上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对应的采购订单,只提供框架协议和发票,未提供订单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关键页,业绩时间和金额均以合同或采购订单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每个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和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签署日期。应答人所提供业绩需提供最终合同主体单位的联系人及电话,如未提供,则该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原件备查。
4、其他要求:
(1)应答人近3年内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因应答人责任引起****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②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选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cn);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④按照《****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⑤****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cn/index.htm);⑥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应答人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公司提供的模板)。
(2)应答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及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第五章技术规范书中带“★”的条目必须在应答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