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区生态修复及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 **高新区生态修复及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高新区涉及桥头村砂站、土城砂站、余家畈砂站、金屯砂站和蒋寨砂站及沿线漂水河等河道。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魏克鹏 |
联系人 | 涂冉 | 联系电话 | 0722***8378 |
项目投资(万元) | 25713.07 | 环保投资(万元) | 135.6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2-0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对高新区桥头村、土城、余家畈、金屯和蒋寨等6座砂站进行生态修复及沿线河道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并**2****中心。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对6座2600亩的砂站进行回填并生态复绿;对砂站沿线26.667km的堤岸进行加固及生态修复;完成沿线6.67万平方米的水系综合治理,包括排污管截流改造、水生植物清捞及水环境生态修复治理等;迎河道面建设5.33万平方米的涵养林;**占地1210****中心,包括搭建临时板房、改造生活及仓库用房、购买采砂船、挖掘机、河砂筛分等设备设施,并配建各类供电用电线路及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无环保措施: 汽车尾气直接通过燃烧排放至室外 |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项目不存在废水废液的集中排放。对于施工中产生的少量废水废液采取集中运走的方法处理 | |||
环保措施: 施工中所产生的**量的弃渣按设计填埋,并固结碾压处理 | |||
承诺:**** 魏克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魏克鹏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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