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念馆提质改造、易****陵园项目石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司-****纪念馆提质改造、易****陵园项目石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单位自行探勘现场,投标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迟到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投标资料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纪念馆提质改造、易****陵园项目石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评标办法:参与竞标人满足同等条件后二次报价最低价为中标人(首次报价必须不高于控制价、二次报价必须不高于首次报价);首次报价表及承诺书未签字、未加盖公章一律按废标处理。
2、采购发票税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暂定13%(当税点低于13%,可以从结算款内抵扣),投标单位综合考虑。;
3、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提供5万元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保函,现金,****银行转账],未中标的单位完成投标后7个工作日退还。
4、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市场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0730MA7CCG3C74
地址及电话:**省**市**县**镇登峰大道西侧,****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 ,电话:0797-****076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户名:****
账号:194****00718
5、投标供应商只可对投标档案密封性做出现场查看,其余投标文件的合格性由采购单位认定,投标供应商无需查看;
(三)响应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投标资料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文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报名材料 (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日(工作日内)
1、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必须在营业经营范围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投标资料( 2023年3月 15日上午9:30(**时间)提交)
1、****公司-****纪念馆提质改造、易****陵园项目石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首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
2、****公司-****纪念馆提质改造、易****陵园项目石材采购公开招标质量、工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银****银行****银行转账,转账时备注转账项目名称,现金的拿另外档案袋装,****公司名称);
4、将以上投标材料档案密封,开标前提交档案资料;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日星期五月 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到宁****集团有限公司5楼510领取。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2023年3月15日上午9:30 (**时间),谈判地点: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大厅(七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七)供货时间及付款方式:隔月支付80%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7%,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
(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工期: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投标单位报名累计两次不来参加或参加了故意有造成流标行为的,后续将取消投标资格)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
地址:**县县城**路翠微春苑
联系人及电话:温先生190****7520
肖女士135****2657 079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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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