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洲阳光食堂食材供货,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果蔬类、肉类及干货、调料类等。
2.2招标范围:负责****2023年-2025年食堂物资的采购及配送,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果蔬类(包括但不限于:白菜、青菜、油菜、韭菜、芹菜、菠菜、生菜、空心菜、油麦菜、芥菜、苋菜、菜心、葱、姜、蒜、辣椒、番茄、花菜、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土豆、洋葱、胡萝卜、白萝卜、青萝卜、藕及其它未列明的果蔬类食材产品)、肉类(包括但不限于:猪、牛、羊、鸡、鸭、鱼及其它未列明的肉类食材产品)、调料类(包括但不限于:干货、腌制品、调味料及其它未列明的干货、调味类食材产品)。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采购的为准。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3采购预算:3年约270.00万元,其中每年90.00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生效后,前三个月为考核期,招标人从交货期、服务质量、服务标准、食材品质等方面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中标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供货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6交货期:合同履行期内采取分批次供货;中标人须按招标人需求在每日的指定时间进行一次供货及配送,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配送需求的,中标方须确保按时送达,不耽误食堂正常就餐计划。具体每批次所供食材的品种、数量及交货期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7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必须保证95%以上所供的食材源头渠道清晰、可追溯;所供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的标准,食品中农残留量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的标准,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原料新鲜、源头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检验报告,满足招标人的使用需要。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颁发的食品经营者相关备案证明。
3.3人员配备要求:
(1) 1 (含)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对日常共工作进行具体的联系和对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投标阶段还不具备健康证的则提供中标后一个月内为项目负责人办理健康证的承诺书);
(2) 2 (含)人以上的日常服务人员(负责日常物资供应及配送),日常服务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投标阶段还不具备健康证的则提供中标后一个月内为拟派的服务人员办理健康证的承诺书);
(3)中标后项目组所有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日常服务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模块内查询的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2017年10月15日(判决书生效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查询到存在任何行贿的记录(注:查询结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评审前一天进行查询,并将****委员会审核作为最终审查依据;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3)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员工未被正****公司、**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注:以招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委员会审核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4)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5)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或中标均无效。
3.4.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现金流量表】****银行2022年度或2023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现金流量表】****银行2022年度或2023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注:****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银行2022年度或2023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银行电子缴税****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银行电子缴税****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④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3日16时 00分至2023年3月20日18时 00分(**时间,下同),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帐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有2种格式,分别为WORD格式和PDF格式)。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帐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4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须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完成,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投标采用传统的纸质投标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的相关规定。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在 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用户,须先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帐号后,方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提供线上注册企业帐号的业务(操作流程:投标人进入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选择“投标方入口”→点“立即注册”后按要求进行操作),投标人可通过电话:400-****-9300进行业务咨询及注册企业帐号等业务(注册企业帐号为免费服务)。确需现场递交文件资料的,要做到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即办即走,减少人员聚集。
温馨提示:投标人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并成功拥有企业帐号后,投标人已拥有**CA数字证书的用户,可登录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具体详见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单位数字证书绑定的操作的通知》操作流程),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企业帐号和企业数字证书(CA)同时登录认证的模式。特别提醒:已拥有**CA数字证书的用户,但未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的用户,是无法使用**CA数字证书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相关操作的。
技术操作咨询:
上****公司 服务热线:400-****-9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4日9 时30 分,地点为:****(**省**市**区盘井街345号中洲阳光办公楼809会议室);
6.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
说明:本项目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须在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完成,不接受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投标采用传统的纸质投标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的相关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阳光臻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及****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区盘井街345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871- ****344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中心B栋1单元12层
联系人:王工、孙工、胡工、李工、赵工
座机:0871-****8999
传真:0871-****5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