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粮库一批资产(仓库、房屋、设备、车辆、软件等)打包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14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11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58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8-30 | ||||
评估机构 | **众联房****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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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联系人:孙少东 联系电话:158****6155 | |||
转出方承诺 | 本转让方****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 1、本次处置的资产具有不动产权证,具体信息详见资产清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至2046年5月13日(70年),土地证号蒙(2020)**不动产权第****448号,土地面积 70700.4平方米,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2、本次转让资产涉及使用国家专项资金,转让价格已就专项资金进行核减。本次转让资产受让完成后,国家专项资金权利义务随之发生转移并由受让方承担,后续若由于国家政策变化,相关权利义务也由受让方承担。 3、资产无租赁,使用状态为闲置。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资产抵押及优先偿清相关事宜,交易价款优先偿清鄂****银行****公司贷款(详见附件内容)。转让标的涉及资产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资产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 5、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要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遵守当地及转让方疫情防控要求,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张瑞霞 139****4528。 6、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7、披露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等文件在****(以下简称“中心”)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意向受让方在将款项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款项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按现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需符合当地及转让方疫情防控要求,提前预约勘验。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出受让申****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 个工作日内转付交易价款。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交接标的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水、电、暖等各项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等)、过户费用等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需符合标的企业及转让方所在地疫情管控规定和要求,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方式:139****4528 张瑞霞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14 09:00:00 至 2023-04-11 23:59:59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4-11 23:59:59,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照中心收费标准执行 | ||||
附件下载 | 中心收费标准.pdf资产明细.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瑞霞 |
咨询电话 | 139****4528 | |
咨询时间 | 项目挂牌期间(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区阿尔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李丽云185****5927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