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区2023年肉牛产业专项实施主体公告
一、实施依据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牧)发[2022]44****中心《关于上报2023年草畜产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原牧技字[2022]11号)文件,为大力实施特色产业提质计划,围绕肉牛产业高质量,推进品种培优、扩规提质、延链增值、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促进产业高质高效与农民持续增收。
二、建设内容及申报条件
(一)肉牛良繁体系建设
1、引进推广优质西门塔尔肉牛冻精3万支,每支冻精补贴资金10元,采取公开招标采购。
2、采购液氮1.6万立升,每立升液氮补贴资金10元,采取询价自行采购。
3、购液氮罐60个,每个液氮罐补贴资金不超过3000元,采取询价自行采购。
4、培育秦川牛保种选育场2个已发公告选定。
(二)出户入场(园)示范点建设
在**区**出户入场(园)示范点1个,出户入场(园)示范点选址按照**区总体规划确定。
****牧场建设
在**区支持养殖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牧场5个。有条件的养殖户进行申报,实地核查后依据现有养殖规模、设施由高到低确定实施主体,****政府****养殖场除外。家庭牧场要求:****牧场(农场);建双列式养殖棚圈单体500平方米以上、青贮池400立方以上;配套饲草加工、全混合日粮饲养、粪污清理等机械设备设施各1台;肉牛存栏50头以上(含50头),其中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牧场补贴10万元。
(四)品牌营销体系建设
支持经营主体在自治区外大中城市建设“**六**牛肉”品牌营销店1个。有条件的肉牛养殖企业进行申报,实地核查后依据经营规模确定实施主体。申报主体年存栏牛200头以上,出栏80头以上,营销店要求面积50㎡以上,布局产品储存区、营销区,配套冷链贮存等设施设备,投产后年销售牛肉20吨以上。加大区域公用品牌、优秀企业品牌、特色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拓宽销售渠道,推进产销对接,增强产业经营活力。每个品牌营销店补贴资金20万元。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接受申报材料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3年3月21日18:00之前。
联系人:王维 联系电话:0954-****518
申报地点:**市**区西兰银物流园**路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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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