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东侨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
项目名称 | **东侨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 | ||
建设地点 | **省宁****开发区漳湾疏港公**侧、**路东侧、规划南天路西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68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林海 |
联系人 | 杨志伟 | 联系电话 | 158****9269 |
项目投资(万元) | 267067.39 | 环保投资(万元) | 500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56.8公顷,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育仁路、育仁支一路)、厂****园区相关配套工程)、土石方工程、海堤工程(考虑到建设内容有调整,后续单独立项,不在本次环评影响登记表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工程(考虑到建设内容有调整,后续单独立项,不在本次环评影响登记表范围内)、绿地环境提升工程、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其中市政道路包括包括育仁路(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红线宽度30m、路线全长849.745m)、育仁支一路(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红线宽度30m、路线全长388.842m,修建长度117.664m);厂区区间路包括弹性路B段、弹性路C****园区相关配套工程;土石方工程为前期项目进场**行场地整平,整平后场地北侧靠近疏港路位置至东南侧海堤位置标高从17.7m至8.0m逐降;场地填方总量约276.1立方,挖方总量约274.1立方;绿地环境提升工程依托海天路和市政道路东西两个出入口,管理设施及厕所等建筑物,隐蔽设****广场和停车场地;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通用厂房工程及公共租赁工程两部分,其中通用厂房工程总用地面积42651.76平方米,建筑面积5844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5544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000.00平方米;公共租赁工程用地面积19510.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26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5851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750.00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场地扬尘采取加盖除尘网,洒水抑尘控制施工、构筑围墙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周边大气环境中 其他措施: 车辆燃油烟气通过采用先进设备和加强管理等措施来减少尾气中污染物浓度 其他措施: 采用绿色环保的油漆或涂料来减少厂房室内装修过程产生的涂料废气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场地内配置的简易移动旱厕预处理措施后通过环卫部门清运排放至粪污接纳单位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土石方混凝土工程废水采取隔油沉淀处理措施后通过场地内设置的临时排水沟排放至收集池中暂存,定期回用于场地降尘和混凝土浇筑养护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时处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2)运营期:应在道路两侧设置分类垃圾箱,以便分类过往行人的生活垃圾;沿线商铺、居民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由各自妥善处理,禁止在路边随意堆放;加强对道路的管理,定时对路面进行保洁、养护,清理过往车辆遗弃的各种固废。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基座;施工机械设置于对周围居民影响最小的地点;合理安排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需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高噪声设备设置位置应避免靠近居民点,施工便道要尽量绕开居民密集区;避免夜间22:00至6:00和中午12:00至14:30居民休息时段施工,确有需要施工作业时,须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通告附近居民,尽可能减少噪声产生的影响,使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要求;施工车辆在经过各敏感点路段时禁止鸣笛。(2)运营期: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对破坏道路及时修补。周边各敏感目标噪声减缓措施由各自的建设单位负责。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禁止不符合噪声控制技术指标的车辆上路,淘汰不符合噪声标准的车辆。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1)开工前,严格审查施工范围内临时设施,既少占耕地、林地;2)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3)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将工程废(土)渣清运至弃渣场,不允许将工程废渣随处堆放;4)施工场地等临时建筑,应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5)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对植被的破坏;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将工程废渣随处乱倒,更不允许排入水体中;6)路基施工应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雨淋造成养分流失,以便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7)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2)临时工程用地设置要求及恢复措施:1)施工场地应避免设在耕地集中区内,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各类临时工程;2)临时工程地块在使用前,应将表层熟土剥离,并运至表土堆置场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3)施工结束后,各临时工程要及时进行恢复。因本工程各类临时工程设置在永久征地范围。 | ||
承诺:**** 林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海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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