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3年度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管理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州委九届六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两会”重点工作部署和**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安排,按照州委、****工作部署,决定启动2023年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2023年度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20日18时。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后,项目申报系统将于2023年4月20日18时自动关闭。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资料及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凉山州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lsz.****.vip)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和上传。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凉山州境内注册一周年以上且具有****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权利义务,加盖所有**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申报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需提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4.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企业除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外,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银行****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项目立项后总资金不能减少。
5.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除外),指南中有对项目负责人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指南中有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3.每个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或在限制申报期内的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3年度项目。
(三)推荐单位要求。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凉山州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推荐,****科技局报送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2.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指南另有规定的按指南执行),执行期从2023年6月1日开始计算。
3.提供科技查新报告。由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科技查新报告》,申报单位可委托****进行查新,科技查新委托单模板见附件2。除农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科技培训、科技人才发展4类项目不提供查新报告外,其他类项目每个项目均需将科技查新报告作为申报书附件上传。
4.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5.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学习《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规范要求。
三、申报流程
各类申报书模板均可在“凉山州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中下载,用户注册详见“使用帮助”。
(一)申报身份获取。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凉山州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申报单位后再注册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凉山州科技**公共服务平台(http://lsz.****.vip/)”,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登录“凉山州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需盖章、签字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汇总和推荐,并出具项目申报汇总表(在线****科技局。各****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财政局。
(五)申报书修改。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四、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报送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时不提交申报书纸质件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
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市**南路12****机关第二办公区B区B1****科技局。州科技局联系人:阿衣青琳0834-****022,州财政局联系人:周丹0834-****944。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一)申报系统操作咨询:毛伍来 0834-****02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1.申报流程及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导性项目:
高新计划科 毛伍来 0834-****022
2.****园区项目、****基地、农村厕所适用技术应用试点:
农村社发科 耿超 0834-****089
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专利实施应用项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科技培训项目:
成果与科普科 付芸菲 0834-****087
4.科技人才发展类项目:
国合与外专科 何建 0834-****066
(三)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热线:焦伟超 028-****1642,028-****995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 ****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