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审计局
征集人地址:****B座
征集人联系人:李女士
征集人联系方式:0571-****578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古墩路701****广场A座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婷、杨钰沛、傅宇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323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2025年投资审计购买协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审计局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供应商参与协助审计业务及提供技术支持工作。具体要求以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 1200元/人﹒天 | 以实际委托为准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若联合体参加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3-04-11 00:00:00 至 2025-04-10 00:00:00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至2023年04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 09:30(**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1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开启现场会议组织地点:**市**区古墩路701****广场A座1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征集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征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征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征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征集文件第二部分“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征集文件公告期限与征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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