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新建实验楼项目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22日我局受理******实验楼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 3月 22日-2023年 3月26日(5日)。
联系电话:0479-****900
传 真: 0479-****900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02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实验楼项目 | **自治区****宝昌镇南门外101号 | **** | **致远****公司 | 2023年3月 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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