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R22030地块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003001 | 标段名称 | R22030地块建设项目监理 |
工程类型 | 监理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R22030地块建设项目,已由 ****审批局 批准建设,批文号 **行审备〔2023〕2号 。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市**区**南路西、崇学路东、喜洋洋大厦南侧
2、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82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6435.5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用房和配套商业,地下建筑面积暂定为27635.02****审批局核定面积为准),容积率1.9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7%,绿建三星。项目总投资:190000万元。本次招标监理范围内工程投资约7亿元。
3、标段划分及监理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R22030地块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全部相关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工作。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以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初审等。
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每位申请人可自行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约36个月,)、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为2年)。施工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 其它: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不得有在监工程,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2020年3月1日至开标当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含预制装配式工程)监理业绩,同时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职务。
备注:
(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3)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面积、住宅项目(含预制装配式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体现的面积、住宅项目(含预制装配式工程)、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以为竣工验收证明准。
(4)证明材料未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能体现该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佐证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5)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6)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其它条件:
①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④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⑤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⑥本项目正式开工后,拟派总监必须专职于本项目,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
b.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该工程量已完成超过70%工程量的,必须有由原建设单位出具“该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且该项目总工程量已完成超过70%,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
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项目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7、投标文件证明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3日9:30时,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市公共**交易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 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八、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张卫峰 电话:159****7720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地址:**市**区恒隆国际B座801室
联系人:高丽 电话:137****9775、051****83505 邮箱:****@qq.com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