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财务收支专项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略)受(略)的委托,对“(略)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财务收支专项审计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北京国嘉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甘肃鼎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甘肃中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内容及时限:对司法局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财务收支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采购预算:小写:¥35000.00元 (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四、服务期限:(略)
五、竞价办法:(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略)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资料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企业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八、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 (略)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九、竞价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于(略)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料截止时间:(略)
竞价开始时间:(略)
竞价截止时间:(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注:供应商主动登录(略),以便及(略)。如因未主(略),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