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03-23
参照国家和**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2023年3月16日发布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定于2023年3月22日在**省**市**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会议室进行谈判和评审,2023年3月22日定标。现中标(成交)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公示通告刊登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响应文件 | 应答总价(折扣) |
A | **** |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2)税务登记证;3)法人代表证明书;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5)投标报价;6)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7)投标与合规承诺函;8)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供应商网上注册信息截图;10)谈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 0.99 |
四、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序号 | 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
1 | **** |
五、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市**区商报路新媒体大厦3楼
3.供应商电话:186****7324
4.成交金额(折扣):0.99
5.成交理由: **** 能最大限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能承诺履行合同、对采购人最为有利,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六、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2023年公示通告刊登服务
2.服务范围:****
3.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城乡规划(总体规划、次分区规划、法定图则、详细蓝图等)报送审批前,****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该环节是涉及规划调整的项目开展规划用地审批的法定前置条件。****工作部门公告活动,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于2000年10月20日发布《****政府公告管理规定》****政府令第95号)。根据该规定第五条,市政府明确在《**特区报》、《**商报》发布政府公告。目前,**区肩负建设世界一流****中心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使命,更多重大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将纳入建设计划,为确保涉及规划(法定图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项目的顺利推进,须做好规划公开公示工作。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工作。
七、评审专家名单:赖常华、张洁、黄鑫娴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财政局(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精神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计:
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九、公告期限
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6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交易中心网(www.****.cn)/**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com:8081/)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
2.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5-****6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0755-****8819、****7364转101
传 真:0755-****7519
邮 箱:****@zgyd11.com、****@zgyd11.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王工
电 话:0755-****7536转107、103
****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