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侗族自(略)(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略) | **侗族(略) | 23249.0 | 教育用地 | 容积率≤1.5 | 建筑密度≤35.0 | 25.0≤绿化率 | 建筑限高<27.0 | 50 | 361.0 | 1802.0 | 10.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 到 https://(略)gov.cn/hallweb/#/login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4月21日 到https://(略)gov.cn/hallweb/#/login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1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04月2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略)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号地块:2023年04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尽早登录交易系统填写竞买申请书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应在挂牌时间截止前半小时到(略)参加揭牌活动。 (三)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四)竞得人与**市交易中心**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后,需向被委托的服务机构支付勘测定界费、土地评估费等相关费用,竞得人凭支付凭证与**侗族自治县自然**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地块宗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侗(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