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溜垒河至崔青干渠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溜垒河至崔青干渠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标段已由 ****改革局 以 鸡发改招标核字[2022]3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县溜垒河至崔青干渠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址:**县境内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n)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 1 个标段。
3.5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6其他要求:
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具体了解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不同投标人之间是否具有控股、管理关系,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委员会及招标人。如有上述情况,****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31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7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服务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会盟南大街619号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08室
邮编:057350 邮编:056000
联系人:郝丽丽 联系人:王艺伊
电话:0310-****388 电话: 0310-****86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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