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项目——浮选机、搅拌槽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3-03-24
公示结束时间:2023-03-27
****搬迁项目——浮选机、搅拌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含13%增值税)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 | ****000.00 | 满足招标要求 | 90天 |
2 | ****机械厂 | ****000.00 | 满足招标要求 | 120天 |
3 | ******公司 | ****000.00 | 满足招标要求 | 9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刘国蓉 | / |
2 | ****机械厂 | 王伟光 | / |
3 | ******公司 | 何怀海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满足招标要求 |
2 | ****机械厂 | 满足招标要求 |
3 | ******公司 | 满足招标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投标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电话:151****6882 邮箱:****@qq.com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纪委工作部
电话:0871-****0888-27303 ,邮箱:****@chncopper.com 。
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公司纪委工作部
地址:**省**市**区联盟路时代之窗写字楼
监督电话:0871-****6762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王家桥
联系人:杨松圆
电话: 180****78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吴经理
电话: 189****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