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隆自然告字[(略) | 隆收储〔(略)51号/52号/53号/54号 | ¥**** (万元) | ¥**** (万元) | 拍卖 | (略)0:00 |
于****年3月10日发布的隆收储〔****〕20号/42号/51号/52号/53号/54号(隆自然告字[****]01号)拍卖出让公告,因含盖了隆收储〔****〕40号/41号/50号/51号地块的出让信息,现将公告变更为: **县自然**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隆自然告字[(略)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略):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地竞买的,不予受理报名和确认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略) 13日至(略)招采进宝**专区(http://(略)com.cn)获取。线上竞拍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 申请人可于 (略)招采进宝**专区(http://(略)com.cn)上传申请材料。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略)0时00分在招采进宝**专区(http://(略)com.cn)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略): (一):非经营性公共设施按照《**县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移交相关部门。 (二):拍卖地块竞买人报价、竞价须通过招采进宝系统的“网上竞价”进行报价、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 (三):本次拍卖活动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四):竞买人应该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 (五):CA驱(略)。 (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电脑运行环境,使之符合招采进宝**专区《竞买人操作手册》推荐要求,以免影响网上报价、竞价。 (七):此次拍卖出让实行线上交易,委托拍卖公司承办,详细咨询:**三和拍卖有限公司,刘女士 ,电话:(略)。 **县自然**和规划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