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竹山县城关镇盘龙上河城3号楼3幢4单元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略)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
详见(略)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略):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略):是
13、面向(略)的类型为:(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略),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略)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略)。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一是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类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二是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略)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三是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
②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对监狱企业的支持政策;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略)01(略))文件,严格落实对残疾人就业的支持政策;
④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精神,加大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支持力度;
⑤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略)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略):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②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社保材料(需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略)gov.cn)、“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略)gov.cn/)、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竹山县城关镇盘龙上河城3号楼3幢4单元102室)
3、方式:
①现场领取:(略)(竹山县城关镇盘龙上河城3号楼3幢4单元102室)
②网络领取:通过QQ(略)发送PDF材料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4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略)(竹山县城关镇盘龙上河城3号楼3幢4单元102室)
五、开启
1、时间:(略)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竹山县城关镇盘龙上河城3号楼3幢4单元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略)
本公告(略),并与报名资料一同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竹山县城关镇盘龙上河城3号楼3幢4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略)
3、(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