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任务书编号:FS341********112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办事处富山新村
成交金额:186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3年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四包) 服务范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史念湘、王云飞、郑树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梅溪路466号,联系电话:175****6001、153****019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鳌峰东路 178 号
联系方式:133****7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梅溪路466号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175****6001、153****019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屈科长、郭工、秦工
电话:133****7007、175****6001、153****019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