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3年3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3-03-28 16: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公电话:0595-****2032
邮箱:****@QQ.com
地址:****服务中心六楼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6****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清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紫洋陶瓷科技文化产业园项目——道路及边坡防护绿地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德环评〔2023〕表12号 | 2023年3月28日 |
附件:项目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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