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矶钟化片区居住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资格后审
编号:****
1. 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就其燕****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所需电梯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1 项目批准单位:**市****委员会。 2.2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宁栖发改字[2020]180号。 2.3 项目名称:燕****社区服务中心项目。 2.4 项目地点:**市**区燕子矶**,**燕园路,西至燕春路,南至徐家村路,北至门坡街。 2.5 标段名称:电梯设备采购。 2.6 招标数量:一批。 2.7 招标内容及规格:燕****社区服务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8 交货时间: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安装交付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9 合同估算价:58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格式不作强制要求)。b.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自动扶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c.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自动扶梯、曳引式客梯安装、维修A级)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d.投标人如为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自动扶梯、曳引式客梯安装、维修A级)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至2021****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应承诺以下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行为;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情况;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 (4)信用要求: 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省内的投标人由“**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资质, 投标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550万元及以上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或用户证明,缺一不可,金额、内容及时间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168:8081)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市公共**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怡宁路 | 地址: | **市**区**路116号二楼 |
邮编: | 210000 | 邮编: | 210000 |
联系人: | 钱部长 | 联系人: | 金飞 |
电话: | 025-****1852 | 电话: | 025-****1201-815 |
传真: | / | 传真: | 025-****7056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路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732********00011822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附件: http://221.****.168:8081/Authorized/DownloadFile/195F877C-2527-4C09-92C0-3DD2B2641A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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