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广场、214省道、高城山路、水神山路等市政设施维护工程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场、214省道、高城山路、水神山路等市政设施维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第5项、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 第六部分 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第5项、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最后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最后报价 15 %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最后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最后报价 3 %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
2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 第六部分 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第二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 (格式见第七部分) | (格式见采购文件) |
3 | 第九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内容 | (六)2020年或2021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 (六)2021年或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香**路70号
联系方式:0353-****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开发区新泉北路联丰大厦C座9层
联系方式:185****9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楠
电 话:185****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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