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7日我局拟对****年产170亿件通用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一阶段)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主要审批意见及环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3-****6654****审批局号码)
传真:0513-****5033
通讯地址:****园区**路80****行政审批局
邮编:22601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
1 | 年产170 亿件通用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 ******园区云**路8号 | **** | 中地****公司 | 项目总投资9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9万元,项目**厂房、仓库及辅助用房等设施,外购金属线材、卷材等主要原辅材料,采用冲压、CNC等主要工艺流程,添置精密冲压设备、精加工设备、机械手等主要生产设备。一阶段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通用零部件产品163亿件的生产能力 |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应达到国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严格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含油废水、综合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含磷废水、研磨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表面处理车间地面清洁废水、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等,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控制管理要求,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总镍、总锌、总铝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处理厂入管要求后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开发区****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和控制管理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报告书》要求,电镀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注塑、吸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和丙烯腈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其他生产线、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甲苯、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标准。碱雾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相关标准。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颗粒物、甲苯、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标准。其他废气排放执行环评中所列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项目边界不得产生异味。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制度并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方式和频次,明确环境应急处置人员配备数量、环境应急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以及环境应急培训、演练的内容、频次和台账要求。在项目投入生产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工作。 7、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8、根据环评结论,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建设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9、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