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06 16:18项目编号:****
****集团有限公司
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2分部
砂石分离机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砂石分离机直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 李伟(电话:133****3373 )
项目监督人: ****集团****采购中心(电话:0351-****392)
****集团****中心(电话:0351-****026)
公示期限:2021年9月6日18时至2021年9月9日18时
****砂石分离机直接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12.38万元(含税到站价,税率13%)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123700元(含税到站价,税率13%)
序号 | 招标 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 (除税价) | 投标单价 (含税价) | 除税合计(元) | 含税合计(元) | 税率 | 交货期 | 备注 |
1 | 砂石分离机 | HS-ZDS-4 | 套 | 1 | 109469.03 | 123700 | 109469.03 | 123700 | 13% | 按项目部要求 | 含税到站价 |
注:含税、含指导安装费、含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的砂石分离机能够满足工程需求,经查实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报价有效期满足要求,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标准和方法等满足谈判文件中相关要,报价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
汾石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部LJ2分部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