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3月3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4月3日
****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第1标段:****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1 | **** | 95.99 | 44,087,991.11 | 合格 | 730 |
2 | ******公司 | 90.23 | 44,098,916.10 | 合格 | 730 |
3 | ******公司 | 83.43 | 44,042,615.07 | 合格 | 730 |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冯兆全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0830) |
2 | ******公司 | 孟繁俐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46882) |
3 | ******公司 | 陆姜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00942)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建筑工程二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
2 | ******公司 | [建筑工程三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
3 | ******公司 | [建筑工程三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
联 系 人:谈先生
电 话:0416-****9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辽****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李阳
电 话:150****100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