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商品沥青混凝土及乳化沥青粘层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4月21日 10: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
项目名称:2023年商品沥青混凝土及乳化沥青粘层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对2023年商品沥青混凝土及乳化沥青粘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6,000,000.00元 | 1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生产或销售沥青混凝土(或公****公司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3月31日 至 2023年4月7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cn),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4月2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
五、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3年4月21日 10:0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采购经办人: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023****5803
采购人地址:**市**县桂溪镇**北路45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燕
代理机构电话:****8661
代理机构地址:****服务中心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5850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