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县城莲塘银三角片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 | **县县城莲塘银三角片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整治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市**县县城莲塘镇、银三角区域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15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陶云 |
联系人 | 韩继龙 | 联系电话 | 133****9316 |
项目投资(万元) | 105743.18 | 环保投资(万元) | 28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涉及莲塘、银三角约31.5km2的范围内195 个排水单元的雨污分流改造,本次工程范围内共改造157个排水单元。对157个排水单元进行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病害修复、管网密度补强等,从源头对污水进行收集,对进入雨水系统中的污水或进入污水系统中的雨水进行分离,确保污水的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提高污水系统的运行效能,改善城市水环境。共需**雨污水管(渠)约总长约380km,管径主要为为DN100~DN800。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①硬质围挡应当连续设置,城市主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周边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二百五 十厘米,其他区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一百八十厘米,在建工程外立面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实现全 封闭围护。 ②城市建成区内,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以及拌石灰土等。 ③爆破、拆除、开挖、填筑等容易产生粉尘的土石方工程作业,应当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 ④施工工地内以及工地出****车行道路,应当采取铺设钢板、混凝土等方式进行 硬化处理,并保持路面清洁; ⑤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投放到指定地点;在工地内堆置超过四十八小时的,应当覆盖防尘布、 **县县城莲塘银三角片区排水单元达标创建整治工程 10 环境保护 118 防尘网,或者定期喷洒抑尘剂、洒水; ⑥绿化建设、路面养护和修筑、下水道疏浚等建设工程,应当及时清理废弃物;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租用沿线居民住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分段进行处理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基坑开挖排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等。 主要污染物为 SS 和石油类。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和中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 不外排 | ||
固废 | 环保措施: ①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等应及时集中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置,不得随意在施工现场内散放,防止在雨期由于地面径流使得垃圾流落到河道,对水体造成污染。②表土临时堆放场地、取(弃)土场等应设置在远离河道的位置,并设置挡水及排水设施等。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得排入沿线沟道中,以免污染地表水体。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设置围挡、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合理选择施工时间,设备基础减振、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在运输施工物质时,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施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牌,加强管理等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保护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控制工程建设对当地生物**的破坏;保持区域生境稳定,生物群落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 陶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陶云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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