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泰通磷酸铁锂电池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朗泰通****基地****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清溪镇青皇村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清慧综合****公司 |
项目概况 | 朗泰通****基地****中心建设项目位于**省**市清溪镇青皇村(北纬22度47分56.541秒,东经114度10分17.300秒),主要从事磷酸铁锂电池电芯的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项目配料工序颗粒物经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涂布、烘干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再经“NMP回收系统”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注液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研发中心涂布、烘干、注液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6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且项目废气经过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放量不大,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和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后经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项目冷却用水、设备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纯水机浓水属于清净下水,收集后回用于员工冲厕。生产废水经“混凝池+水解酸化+好接触氧化”+“砂滤+碳滤+超滤+RO”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NMP回收液、废原料桶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处理。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公司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4-03 |
联系人 | ****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1131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废气执行标准不完善,环境风险分析不充分等。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