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69187T-202304-00001 | 信息分类:中标成交公告 | |
**** | 生成日期:2023-04-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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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市柘皋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衔接 ****村委会邓院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失效时间: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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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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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4 | ||
**市柘皋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衔接 ****村委会邓院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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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邓院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柘皋镇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村委会邓院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柒万肆仟柒佰陆拾捌元肆角柒分(¥474768.47 元)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六、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柘皋镇省道331与星火路**
联 系 人: 李长平
联系方式:158****2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建材大市场长虹街一栋四楼
联 系 人:陈锦胜
联系方式:189****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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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