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县刘畈乡九田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4月4日9时00分 | ||
公示时间 | 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7日17:30 | ||
招标人代表 | 叶启豪 | 监督人员 | 殷丽红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报价 | ****791.40元 | ||
其中暂列金额:400000.00元 | |||
暂估价:/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谢天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234****8374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923.92元 | ||
其中暂列金额:400000.00元 | |||
暂估价:/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朱亚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234****9670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报价 | ****841.66元 | ||
其中暂列金额:400000.00元 | |||
暂估价:/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齐燕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注册编号:皖234****4730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地址:**县刘畈乡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189****4683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状元路小区7幢1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152****8511 0556-****716 | |||
异议及投诉渠道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152****8511,0556-****71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县****管理局)(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0556-****02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