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标的名称 | **铝业经营性用房(西三村1-1号营业房)招租 | ||
项目编号 | (略) | 租赁底价 | 0.175 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04-0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略) |
标的所在地区 | **回族自(略)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略),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略)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略),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https://(略)com/News****?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略)。
标的名称 | **铝业经营性用房(西三村1-1号营业房)招租 | ||||
坐落 | **市**市铝厂西三区商业楼 | 楼盘名称 | 西三区商业楼 | ||
租赁底价 | 0.175 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2 | ||
租金(略) | 年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一年年租金是挂牌成交价格,第二年年租金根据第一年年租金成交额递增2%, | 招租用途 | 作商铺使用,禁止从事黄赌毒等国家法律禁止的违法经营活动 | ||
产权证号 | - | ||||
楼层 | 1 | 结构 | 砖混 | ||
房屋证载用途 | 商业 | 房屋(略) | 58.32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生效,招租方收齐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2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移交房产。 |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原租赁期至 | 不定期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宁中谦估字(****)第52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略)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余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 |
招租方名称 | **国运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略)。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略),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略),则采取协(略)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略)(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4、未出现(略),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联交所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联交所在其退(略)额无息退还。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略)和租金。 6、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1)不得将租赁房产(略),不得托管转租;(2)不得擅(略)(3)不得将租赁房产用于非法用途。 7、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被确定为承(略)账户。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详见《招租明细表》)一次性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略)有权单(略),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自招(略)移交房产。移交前的相关(略),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电话、宽带、闭路电视、物管、房屋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9、除第8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10、标的面积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1、意向承租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参与交易。 12、备查资料:(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略) | 是 | 交纳金额 | 0.6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略)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鹤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 |
附件下载:
承诺函-**(略)(一村东一路老退休办公楼1-1号营业房)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