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路169****广场B-1102、B-1103出租(降价挂牌)标的一:B-1102 | ||
项目法人: | **** | 项目地址: | **省**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财政厅****事业单位****中心出租房产的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财政厅 |
监督部门: | ****财政厅 | 代理机构: | 无 |
交易平台: | ****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3-04-06 16:13:23.0 |
**** | 监测编号||
**市**路169****广场B-1102、B-1103出租(降价挂牌)标的一:B-1102 | 出租底价(万元)7.1844 | |
2023-04-06 | 挂牌截止日期2023-04-25 | |
1、出租标的为**市**路169****广场B-1102、B-1103,履约保证金为前三个月实际月租金之和,免租金装潢期90天,标的一竞价保证金3万元,标的二竞价保证金4万元。 2、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租金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3、各标的均无租赁,可分别出租,也可整体出租。 4、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现场勘察人:陶主任 联系电话:0551-****0563 | ||
招租 |
**市**路169****广场 | 出租面积(平方米)217.41 | ||
出租期限(年) | 5 | ||
配套设施 | |||
租金支付方式 |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是 | |||
至 止 | |||
参考租金(元) | |||
租金评估值(元) |
2023-04-06 |
20 个自然日 |
否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20)个 自然日 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一次性支付 , |
不涉及 |
1、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不得从事娱乐、餐饮、洗车、修车、洗浴、赌博、传销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不足一年承租方即要求提前退租的,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2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10、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不计息。公告截止日为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申请文件(2)意向承租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租赁申请文件;(3)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原件;(4)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将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6)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条件。完成现场申请租赁登记的意向承租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网站(网址:http://www.****.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使用手册》。 1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方在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竞价证金后,参与网络动态报价。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具体报价方式详见 《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
动态报价 T A10006 |
多次报价 1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是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
否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0.0元。 |
登记就交纳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银行转账 |
收款单位:********公司 账号:834********101****11641 开户行:****分行营业部 |
**** |
**市**西路238号 |
张顺建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其他 |
123********7793293 |
其他 |
李经理 |
0551-****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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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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