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县淝河镇2023年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品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县淝河(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总有效成分含量:15%,丙硫唑含量 5%,戊唑醇含量 10%;90 克/瓶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基伍(组长)、胡可、赵东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略)文件约定,收费金额:2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略)
1.采购项目用途(略):**县淝河镇2023年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品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日内到货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预算:(略)
5.采购公告日期:(略)
6.开标日期:(略)
7.资格能力条件:(略)
8.质量:(略)
9.企业业绩:/
10.获奖:/
11.项目负责人:(略)
12.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略)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略)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略)(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略)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略)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化飞(采购人代表)、高蕾(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略)(采购人代表)、(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多轮报价表
3.响应表
4.评审情况一览表
5.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