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10 16:50截至日期:2023-04-13 16:00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菱形挂篮租赁谈判购 | 项目编号 | **** |
招采方式 | 谈判采购 | 招采类型 | 服务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3-04-10 16: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4-13 16:00:00 |
开标时间 | 2023-04-17 09:00:00 | 开标地点 | 招标采购人办公地点 |
****菱形挂篮租赁 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谈判采购。
1.1 采购项目名称:****菱形挂篮租赁谈判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1 采购范围: 挂篮、托架。
标包 | 名称 | 内容 | 最高单价限价 | 备注 |
一 | 挂篮租赁 | 对挂篮、托架进行租赁 | 32205 | |
二 | 0#块托架租赁 | 28250 | ||
三 | 边框托架租赁 | 28250 |
2.2 服务期限: 共 15 个月,从2023年7月开始至2023年9月
2.3 服务地点: 322国道景宁段工程总承包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人需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一年(2021年或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3年(20 20年 3 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从事过/至少有/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0 年 3 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集团有限公****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需为本单位人员 。
(6)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4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标包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招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下载采购文件。
注: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s.****.com:9982/showStock/index)点击“投标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服务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的指引进行办理),初始推荐单位为 ****集团有限公司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2 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银行出具的账户信息;
……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开标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通过《****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加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供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3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省**市**县鹤溪街道茶山路一号 。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2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价法。
7.3 谈判开启后,供应商可通过手机APP进行后续操作,安装及操作指南请登录https://ds.****.com:9982/showStock/index在通知公告中查看(目前仅支持安卓系统)。
上级监督部门:****集团****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392
本级监督部门:****集团****中心
联系方式:0351-****026
地 址: **省**市**县鹤溪街道茶山路一号
联 系 人: 李瑞琪
电 话: 184****9821